(原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华宝万盈资产明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不超过2,100,000股公司股份,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97%。转让完成后,明鸿2号基金将该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王乐康先生行使,王乐康先生增加明鸿2号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变,不涉及外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发发行价,期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