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该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董事会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提名与投票,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选举时,股东所投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表决权总数超出所持股份对应总数的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需进行多轮选举或重新召开股东会。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