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钢宏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飚鹏))
本人声明由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最近12个月内无前述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符合任职资格。承诺任职期间遵守监管要求,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如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按规定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