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通过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提前泄露。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对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保密要求,并明确违规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