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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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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4日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叶文光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5:00至9月4日15:00。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现场出席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4880%;网络投票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1248%;合计10名股东参会,代表股份58.6128%。会议审议并通过《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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