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交易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负责督促检查。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