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案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股东会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