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信息披露须遵守公平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公司应加强保密管理,明确保密责任,防范内幕交易。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审核、发布流程及违规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