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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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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需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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