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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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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适用))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产抵押等重大事项按金额或比例标准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负责督促检查。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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