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油工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于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延期或异常,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及新项目情况。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节余资金使用依金额大小履行相应程序。公司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办法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