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9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工商变更企业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2人,代表股份135,062,596股,占公司总股本2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