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邱汉周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336,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8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股数均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以上。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