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保荐协议。根据规定,公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后,由新聘机构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发证券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相关工作由东方证券承接。东方证券委派孙萍女士、吕晓斌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对广发证券及其团队的工作表示感谢。此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聘请广发证券为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