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原“会议组织”统一修改为“会议议案筹备”。审计委员会职责调整为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等,并保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新增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审核激励对象权益条件等内容。专门委员会会议材料保存期限由永久保存调整为至少十年。修订依据为外部监管规定与《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