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说明)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独立性要求、任职条件、提名程序、任期与解职、职责权限等内容。修订后明确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等。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提名主体为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选举由股东会决定。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涉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每年提交述职报告,持续监督公司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修订依据为外部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