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该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