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2%,其中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股票期权800万股。激励对象共149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相关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履行公示、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