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协助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ESG政策与目标、年度ESG报告审核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