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权,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须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记录保存及费用承担。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