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多账户持股合并计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确保合规。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内、公司或个人被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特定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禁止融券卖出及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