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公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32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5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8,04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269,400股,占0.2277%;弃权11,600股,占0.009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28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71%。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