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法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表决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均按相关规定执行,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