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无重大支出影响持续经营。董事会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