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大门 股票代码:605155 变更前股票简称: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董雨亭 证券事务代表:柳燕 电话:0575-84600929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 电子信箱:xidamen@xidame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1,389,107,403.74(本报告期末),1,384,909,341.47(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年度末增减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91,848,728.65(本报告期末),1,276,833,129.22(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年度末增减1.18%
营业收入:419,221,716.09(本报告期),366,100,561.38(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4.51% 利润总额:64,647,979.83(本报告期),61,774,777.07(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04,587.80(本报告期),55,006,778.72(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868,905.88(本报告期),53,843,134.22(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433,048.10(本报告期),53,112,384.62(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83.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0(本报告期),4.49(上年同期),减少0.1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本报告期),0.29(上年同期),增减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本报告期),0.29(上年同期),增减0.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86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股东名称:柳庆华,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57.52,持股数量:110,173,77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王月红,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2.80,持股数量:5,368,229,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62,持股数量:3,106,33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蔡春燕,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91,持股数量:1,742,436,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沈华锋,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78,持股数量:1,498,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225,40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柳小华,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77,持股数量:1,480,5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叶鸣山,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59,持股数量:1,128,58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陈烨,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52,持股数量:1,0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47,持股数量:902,69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44,持股数量:840,2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柳庆华和王月红为夫妻关系,柳庆华和王月红为一致行动人,柳小华为柳庆华的弟弟。除前述股东外,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