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6人,代表股份245,577,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92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13项议案,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