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资格随董事职务终止而自动丧失。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和构成建议;研究选任标准;搜寻并审查候选人;对提名、聘任董事及高管提出建议;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可委托猎头公司协助遴选,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开展人选搜寻、审查及储备计划。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