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存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形时,原董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股东会或董事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或高管,被解任人员有权申辩。任职期间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2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