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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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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达56.50%,营业利润增长率达238.33%,均超过考核目标。1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均高于60分,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及解除限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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