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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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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离任。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存在特定情形如被判处刑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得任职,任职期间出现该情形将被解职。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须移交文件、数据等,并签署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未履行公开承诺的,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仍有效,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负责追责,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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