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或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