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柯力传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报上交所备案。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年出具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