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