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正常运作。股份交易须合规,特定情形下不得增持股份。控制权转让应公允合理,确保平稳过渡。应配合信息披露,及时告知重大事项,不得泄露未披露信息。本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