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伟君)
提名人胡志荣提名张伟君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职所需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