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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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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领航者及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草案及管理办法,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大股东借款等合法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两期持股计划拟持股总数分别不超过6,000万股和4,003.0021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存续期均不超过120个月,锁定期12个月。公司已披露草案及相关文件,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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