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88,667份,行权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截至行权期届满,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88,667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该激励计划首期及预留授予部分将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