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1,894,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68%,反对占1.2103%,弃权占0.0429%。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