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因工作需要须知悉信息的政府主管部门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监管,报送前需填写《外部信息报送情况登记表》,经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时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接收方相关人员须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禁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其买卖公司证券。如因泄密导致后果,公司有权追究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