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3.26元/股调整为3.205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4.00元/股调整为3.945元/股。同时,因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资格,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5.00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3名调整为340名,期权数量由7,483.00万份调整为7,398.00万份。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