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等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未发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监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示期内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于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