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可行性与必要性。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实际使用情况。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