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决策制度,旨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控制融资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等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新股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批,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策。年度借款额度由财务部拟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逐级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及财务部门在批准额度内办理具体借款。未纳入年度额度的临时借款由董事会决定。涉及担保的,由相应审批机构在批准借款时一并审批。任何越权审批行为将被处分,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