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合计不超过166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77.586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分批解锁。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合法合规,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