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及舞弊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委员应回避。内部审计部门向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