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事项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利益等事项需特别处理。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