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选举时得票数高者当选,且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若当选人数不足,需重新选举。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