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及质量管理体系。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议案、审议选聘文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选聘等方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时应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解聘或改聘需提前通知并允许陈述意见,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公司应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等信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督,违规行为将依规处理。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