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8月2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7,731.0722万份,到期未行权6.9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行权有效期结束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6.9万份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