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提出薪酬建议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决策程序包括提供财务和经营指标、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等。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及相关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